近日,自治區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《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》明確,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區、部分領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、銷售和使用。2022年,全區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,推廣國家確定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。2025年,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體系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,禁止生產和銷售部分塑料制品。2020年底嚴格執行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等產業政策,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。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。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。
針對不可降解塑料袋,《實施方案》明確,要進一步推進消費減量化行動,到2020年底,烏魯木齊市建成區的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;到2022年底,實施范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。
針對一次性塑料餐具,《實施方案》明確,2020年底前,全區范圍內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,各設區市建成區、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;到2022年底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實施范圍擴大至縣城建成區、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。全區星級賓館、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。到2025年底,各設區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%;全區所有賓館、酒店、民宿均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。
《實施方案》還明確了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。鼓勵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等場所通過設置自助式、智慧化、共享式等環保、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取代或租用裝置等形式,引導和推廣使用環保布袋、紙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。鼓勵塑料制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企業積極創建綠色供應鏈,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重點領域新產品新模式規模化應用。同時提出,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