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印度環境、森林和氣候變化部(以下簡稱印度環保部)發布一份官方聲明,稱印度政府已發布禁令,禁止印度(包括經濟特區和出口型企業)進口固體塑料廢棄物。不過該聲明尚未透露這一禁令何時正式生效。
印度環保部已經對《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(管理和跨境轉移)規則》(2016年版)進行修訂,以“加強推行對本國危險廢棄物的環保管理”。
“該修正案通過簡化規則所涉及的流程,同時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,以保證‘做生意的便利性’和鼓勵‘印度制造’。同時,這些修正案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,確保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(管理和跨境轉移)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小。”印度環保部說。
印度環保部同時指出,印度制造以及印度出口的電氣和電子組件,一旦發現產品存在缺陷,可在未經環保部許可的情況下,在出口后的一年內,進口返回印度。
此外,根據《水(污染防治)法》(1974年版)和《空氣(污染防治)法》(1981年版)未能獲得授權處理廢棄物的企業,現在也可以根據《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(管理和跨境轉移)規則》(2016年版)獲得授權,前提是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被移交給授權的實際使用者、廢物收集者或處理設施。